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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布!15张“门票”,谁能拿到?

  作者:王运宝  编辑:纪海涛  来源:决策杂志微信公众号时间:2019-04-04
谁能拿到第一轮门票,至关重要。

新一轮城市竞争开始了。

今天(4月2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正式发布《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方案(2019-2020年)》。在这份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方案中,最后一句最关键,即“统筹研究确定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15个左右,这是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

此前在2018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中,提出了“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如下:

到 2020 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设 30 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

到 2025 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

到2035 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

由此可见,第一批15个左右是战略开局,国家物流枢纽最终会达到150个左右,成为一个“网络”。

毫无疑问,谁能最终进入150个枢纽名单,意味着这个城市将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货运铁路和港口的布局上,抢占先机。

全面开放时代,决定一座城市价值的,是人流、物流和资金流。人财物在一个城市汇聚,则这座城市必然兴旺发达。所以,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忽视“国家物流枢纽”的头衔。

谁能拿到第一轮门票,至关重要。

现在已经明确,2019年,国家将发放15张门票,不管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还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中西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都开始摩拳擦掌。毕竟15张门票,还是非常“紧俏”的!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在4月2日最新发布的文件中,特别提到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可以想见,第一轮的门票发放,将可能向这五个战略区域倾斜。

实际上,早在2018年12月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就已经提出,要建设六类“国家物流枢纽”——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 6 种类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文件指出,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41个陆港型、30个港口型、23个空港型、47个生产服务型、55个商贸服务型和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名单如下:

 

可以肯定的是,出现在名单里的城市,特别是三四线城市,都是胜利者,这非常不容易。这些城市都有进入150个国家物流枢纽的机会。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有多座城市在6种类型里反复出现。而出现的次数越多,说明这座城市越重要,不可忽视。

梳理发现,在第1到第5种类型中,全部出现的城市并不多,只有南京、武汉、重庆,真可谓“万千宠爱于一身”,这些城市将大概率进入第一批15个城市之列。

武汉

出现在四种类型名单上的有上海、天津、哈尔滨、郑州、青岛、杭州、长沙、广州、深圳、成都、贵阳、西安

另一方面,每个省能有多少个城市进入名单,也是一个重要指标。

比如,经济第一大省广东进入这个大名单的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湛江、珠海;

江苏是南京、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无锡;

河南是郑州、安阳、洛阳、商丘、南阳、信阳;

安徽有合肥、芜湖、蚌埠、安庆、阜阳。

南京

统计发现,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上,127个城市中,只有22座沿海城市,其他100多座都是中西部地区的城市,这明显是东中部地区兼顾,而且跟目前人口和经济流向不完全一致。中部、西部被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上。

重庆

目前,虽然第一批15个“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尚未确定,但最终的底牌和趋势,已经可以看清楚了。

在这一轮“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的博弈中,或许可以看到更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市胜出,获得更多的利好。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方案(2019-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确定的2019-2020年建设目标实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发改经贸〔2019〕578号,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申报基本条件、实施程序和组织保障等,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实施方案》,国家物流枢纽原则上基于已投入运营、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枢纽进行建设。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将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建设方案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统筹研究确定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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