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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造“不见面审批”2.0版

  作者:王子佩  编辑:纪海涛  来源:决策杂志时间:2019-03-21
到2018年年底前,江苏全省80%的审批事项都将做到“不见面”,在全国处于绝对领先位置。江苏的营商环境,将在“不见面审批”2.0版本的倒逼下,不断得到提升。

作为地方“放管服”改革的最佳样本之一,江苏的“不见面审批”获得中央肯定,如今这一改革创新,再次得到优化和加码。

为促进“不见面审批”释放出更多红利,9月初,江苏省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这意味着,从省委办局探索出来的经验,即“不见面审批”的标准化事项,江苏全省各地必须完全参照。

在全省域贯彻标准化后,可以让行政审批进入“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统计分析、可评估考核、可监测监管”的状态,企业或个人可以更加清晰知道“到了哪一步”,也可以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运作效率,对提高办事效率和提升营商环境,都是极大利好。

同时,江苏省审改办(省编办)还适当放权,对于省级部门没有公布而地方政府可以做到“不见面审批”的,当地可纳入本地的“不见面审批”的标准化事项清单。

标准化是如何实现的

江苏之所以能够实行标准化审批,一方面在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大幅度压缩和下放,另一方面在于改革以来经验的积累。

按《指引》中表述,“不见面审批”事项主要指能够不见面办理、具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列入权力清单但不属于行政审批的其他类型权力事项,能够做到不见面的,本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出发点,也应采取“不见面审批”的模式办理。

近几年来江苏省级已连续下放审批事项,2016年取消或下放124项,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再次向社会公布115项涉及企业投资类权限。江苏省审改办指出,除需转报(申报)国家批准,涉及安全、环保、重要资源布局管控等必须由省级审批的事项外,能取消的都取消,不能取消的下放至设区市和县(市、区)。目前,江苏省级层面还保留有行政许可事项309项,并且还分散在省级100多个职能委办局中,甚至有的正厅级单位还没有行政许可事项。

在下放权限这一过程中,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全部推行“不见面审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合法实现的,也应做到“不见面审批”,并且省级层面要率先实现这一目标。不过,“不见面审批”并不是真的“不见面”,而是包含“不见面”和部分环节“不见面”,对于部分环节的“不见面”,必须做到“最多见一面”。

同时,根据高效原则,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提高集中度、增强准确度,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常用事项上突出体现“不见面审批”优势。从标准化操作看,实行联合审批协同机制,实行公开承诺制,解决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问题。标准化的一个好处是,负责审批的人员,要主动服务办事对象。比如,在受理环节,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送补充材料通知书,特别是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内容、时间期限等,避免不必要的来回。

审批数据大融合

江苏行政审批标准化依托的平台是各级政务办及其政务网络,这已实现了全省各地的联网。这样一来,以“全省一张网”的方式进行全部覆盖,便于管理和发现实践中可能或已遇到的问题。因为信息的高度集中,江苏政务服务网汇集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68万项,其中“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11万项。

这类似于一个大数据系统。根据共享原则,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审批数据大融合,按照“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的要求,实行信息无条件归集、政府部门有条件使用,实现上下级、同级部门审批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即,这一线上线下监管和监督反馈机制,对“不见面审批”事项网上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处置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中,“不见面审批”事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比重,“不见面审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比重,将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这是落实中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江苏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已经就此进行了课题研讨,希望数据发挥推动经济成长的作用。这是省级宏观调控一大利器,通过“不见面审批”评价指标,形成江苏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对申请人来说,可通过多个终端提交申请。而审批部门应运用现代识别技术,通过视频连线、人脸识别、U盾身份认证等解决防伪、安全问题,实现审批全流程不见面。比如,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并且只需向一个窗口递送申请材料。

目前,江苏各地都在按照指引,对“不见面审批”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实现全省“不见面审批”事项“三级六同”,即事项的公布、实现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请的材料、办理的时限、缴纳的费用等6个方面标准统一。

力戒不见面审批形式主义

政府行为往往有矫枉过正和层层加码的通病,改革创新中也会出现形式主义和各种为考核而考核的痼疾。为此,江苏在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的同时,为预防审批改革出现形式主义,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不见面”方式办事的情况,江苏省审改办未雨绸缪,于9月24日发布通知,着重强调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

通知强调,“不见面审批”改革是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减少审批中设租寻租空间的重要举措,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推进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在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过程中,要始终尊重申请人的选择,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采用线上申请、邮政寄递、终端机办理等“不见面”方式。政府部门创造和提供“不见面审批”条件,但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由申请人自主决定。

通知还特别强调,严禁为片面追求“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进行虚假标注。不得出现标注“支持网上申办”“支持网上支付”“支持网上全程办结”等“不见面”方式,却无法按相应方式办理的现象。标注“不见面”办理方式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申办入口、在线办理平台、流程图、网上咨询、结果查询等功能,并提供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简单易学的办理方式、有问必答的咨询服务、有迹可循的办事进程。

该通知已陆续传达到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的一线人员。江苏省审改办表示还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违背改革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不断优化办事创业的营商环境。

预计到2018年年底前,江苏全省80%的审批事项都将做到“不见面”,在全国处于绝对领先位置。可以预见,江苏这个经济大省的营商环境,将在不见面审批2.0版本的倒逼下,不断得到提升。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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