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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交易,绽放发展之花

——肥东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肥东县政府发展研究室徐来兵  编辑:胡心玥时间:2019-04-08

近些年来,肥东县坚持以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拓宽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建立交易规则、强化监督环节和探索服务创新为重点,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统一交易规则,降低交易成本,消除寻租行为,打造阳光交易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健康、有序、透明发展,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的目标,有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一、改革背景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问题,地方招投标领域操作不够规范,市场主体规避招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现象屡见不鲜,社会各界对招投标领域充满猜测和怀疑。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自2009年始,肥东县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容易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大刀阔斧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条块分割、利益壁垒建立全县统一的招投标“阳光平台”,坚持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手段配置公共资源。通过在全市乃至全省建立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肥东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不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权力分解科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权力监督约束常态化的成功实践,为打造“千亿GDP、百亿财政收入”、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改革举措

一是推进体制改革“三个分离”。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打破利益壁垒,2009年肥东县启动招标投标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于县直部门的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中心等进行整合,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基本架构。2014年10月,调整为“一委一局一中心”,至此新组织架构完全形成。“一委”即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组织和协调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重大交易事项;“一局”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为县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一中心”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全县公共资源项目的操作平台。目前,该县基本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和“建立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改革目标。

二是拓宽交易改革“五大领域”。为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该县把隶属于建设、水利、交通等七部门涉及招投标业务的执法权集中委托招管办统一执法,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县区招标投标集中委托综合执法。随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执法权由之前集中委托执法转变为授权执法,执法程序更加规范。2015年3月,该县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肥东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肥东分所”两块牌子,全县各乡镇产权交易项目进入平台操作,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至此,涵盖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五大领域”全面建成,并扩大至设计、监理、勘探、绿化、装修等各类专业工程以及水利、电力、土地整理等行业项目,物业、街道保洁、社会保险等服务类项目也进场交易。

三是建立交易规则“四个统一”。为理顺好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市场交易健康有序,该县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制度。本着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该县制订一整套业务制度,如《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暂行办法》《肥东县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规定》《肥东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管理暂行规定》等并汇编成册,有效规范交易活动,使之更趋规范、科学、高效和透明。统一交易文本。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招标文件的标准文本。统一交易目录。严格执行《合肥市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相关规定,不再制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目录的统一。统一评标办法。严格执行《条例》中“建设工程类及属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的征服采购类项目,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类项目实行有效最高价中标”的评标办法,通过刚性规则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严谨。

四是突出监督管理“三大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内外环节,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和“体内+体外+社会”立体式全方位监管作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重要手段。以制定招标文件会审制度把控标前审查关,对在进入中心进行交易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公正性、非歧视性、完整性、合理性、实用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以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和启用音视频监控系统把控标中行为关,强化对开标评标等过程的现场和动态监管,约束招投标各参与主体行为,增加公开透明度。以建立重大项目跟踪回访制度和第三方巡查制度推进标后联动关,开展标后约谈、回访、巡查,敦促中标人严格履约。制定八方会审制度,严控工程变更,杜绝工程变更违规操作,严堵“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漏洞。

五是探索服务创新“三大应用”2011年初,依托企业会员库、评审专家库开通内部管理业务网、外部公共服务网,及早实现电子招标投标的业务功能。2012年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初步形成市县一体化系统,基本实现招投标管理和日常办公需求。2014年对业务系统进行更新,并于2015年4月正式运行首个网上招投标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县级平台的投标人网上报名、网上答疑、网上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询标和定标的网上全流程招标投标工作。推行异地远程评标,2015年下半年对业务系统再次升级更新,并于当年8月试运行首个异地远程评标,标志着肥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区、跨平台远程评标。2012年以来,建立了“自行招标-服务外包”兼容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标引入外包服务机构入驻中心,接受统一管理,其业务操作模式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开组建造价咨询及县交易中心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库,解决项目特殊、标的额小、施工企业兴趣不高等难题,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三、主要成效

一是运行机制较为通畅。现已形成“一委一局一中心”管理新模式,构建起“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监管方式,建立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交易功能于一体的统一招投标平台,有效净化市场交易环境,至今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公共资金有效节约。截至2018年底,共完成工程、采购类项目8012个,累计预算363.02亿元,合同额227.72亿元,节约资金135.30亿元;上报市局项目共完成156个,累计预算额281.08亿元,合同额155.53亿,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公共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各项荣誉纷至沓来。先后荣获安徽省2011年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月先进单位、安徽省招标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农村产权交易优秀分所,2014-2015年度全国建筑市场与招投标行业先进单位、2016-2017 年度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先进单位等称号。

四、体会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筹建及运行期间,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到中心调研,对工作推进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二、协同推进是关键。县委县政府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主管部门摒弃狭隘意识、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履行岗位职责、主动作为,确保平台建成之后顺利运行。

三、科技支撑是保障。以科技促发展,通过电子监控、电子屏蔽、电子信息设备等方式,实现交易全过程监督。以技术手段实现评标专家与招标人互不见面,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杜绝人为干扰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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