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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问题不应一概而论

  作者:贺雪峰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编辑:纪海涛  来源:决策杂志时间:2019-05-22
“留守”成为弱势农民的基本保障与社会保险,是他们可以获得的底线救济。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了体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务工经商的获利机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而年龄比较大的父母、妇女和儿童留守农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三留守”问题。

因为人多地少的国情,大量剩余劳动力导致农业内卷化,农业收入有限,农民温饱问题难以解决。改革开放以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有机会进城务工经商,从城市获得收入,承包地由留守中老年父母耕种,获得农业收入。农民家庭就可以在依然获得农业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份进城务工经商收入。也就是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虽然造成了农村“三留守”的问题,导致农民家庭的分离,却增加了农民家庭的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

“留守”会产生各种问题,缓解乃至解决留守问题应成为三农政策的重要目标。不过,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留守问题,解决起来也要考虑历史社会条件。

当前留守问题源自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寻找获利机会,他们无力将全家老少搬到城市居住,有两个原因,一是城市生活成本要远高于农村,二是中老年父母进城会丧失农业收入。全家进城,农民家庭收入减少,支出大幅度增加,生活会更加贫困。这是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家庭形成“留守”的主要原因。“留守”是农民家庭应对城市有限收入机会的主动选择。城市收入有限的原因又是由中国当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所决定的。

有人认为农民之所以无法全家进城从而出现留守问题,主要是体制问题,甚至认为只要国家免费为农民在城市提供住房,农民就可以全家体面而有尊严地进城,这种认识忽视了当前中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努力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国情。即使国家有能力为农民家庭免费提供城市住房,农民全家进城,务工经商收入不可能因此增加,农业收入没有了,生活成本却大大提高,进城农民生活就会更加困难,经济更加拮据。

相反,若年老父母仍然在农村有房住,有田种,他们就可以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种田不仅有收入,而且是证明自己价值的最好手段。养鸡养猪,自给自足,自得其乐,他们不仅不要子女赡养,而且可以将自己种的有机农产品源源不断送给在城里打拼的子女。与子女相对分离不仅换来家庭收入的增加,而且为父母留下了一片自在且自由的空间。

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留守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留守其实也是农民的选择与权利。农民进城失败,或中老年父母不愿与年轻子女住在局促的城市空间,他们还可以退回农村,“留守”成为弱势农民的基本保障与社会保险,是他们可以获得的底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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