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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的辩证法

  作者:贺雪峰  编辑:纪海涛  来源:决策网时间:2019-11-04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如何保持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如何为农村提供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品,就成为事关中国现代化大局的战略。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制定配套的三农政策。

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如何保持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如何为农村提供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品,就成为事关中国现代化大局的战略。

当前中国农村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占全国农村10%的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农村地区,以珠三角和长三角为代表,这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乡村工业化,农民已从农业转移进入二三产业,农村土地大量用于建设,农村经济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带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占中国农村绝大多数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地区,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留村农民主要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经营。农村人口大量流出,农民宅基地闲置,农村变得萧条。这样的地区要占全国农村总数的70%以上。三是具有区位优势或旅游资源的农村,这些农村正是当前一个时期自上而下提倡发展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代表的新产业新生态的农村地区。这样的地区占到全国农村总数的比例不会超过5%。

显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与焦点是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地区。这部分农村地区已经不再可能重新工业化,也不具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条件,产业可能长期局限于小农户的小规模农业。

从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农村的情况来看,占比最大的农户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农民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老年父母留村务农。

一般情况下,进城的农户家庭或农民个人很少会放弃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若无法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进城农民不愿漂泊在无根的城市,而愿回到农村。对于年轻力壮的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来讲,年龄大了仍然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就会返乡。

当前中国农村已经不存在统一的农村与农民,农村和农民早已高度分化。乡村振兴战略只应当针对占中国农村最大多数的农村和农民。

从占中国最大多数的中西部一般农村地区来看,农民主要增加收入的机会是进城务工经商。城市就业机会向农民开放,让农民可以同样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城乡是一体的,农民会依据自己的家庭条件和个人条件进行策略选择。

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以占全国农村和农民绝大多数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为重点,要雪中送炭。国家支农资源是有限的,应首先和主要用在一般农业型农村,为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难以进城的农民提供农村生产生活的保底。中国现代化中,经济发展极在城市,各种发财致富的机会也在城市,社会政治稳定器在农村,农民的退路也在农村。作为最后退路和基本保障的中国一般农业型农村地区,保留一定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以及保留一定的自给自足经济成分,十分重要。过度市场化会冲击农村这个基本保障。城市的充分市场化与农村有限市场化构成了中国现代化中最为有趣的辩证法。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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