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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四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编辑:纪海涛  来源:歙县政府办时间:2019-05-15

宣传引导有方。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置1个主会场和7个分会场,为消费者解答各种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传授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据统计,主分会现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200余人次。

投诉处理有效。充分发挥12315、12311等热线平台作用,指导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今年上半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356件,咨询电话500余起,已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件338件,办结率达到95%;诉转案14起,已结案14起,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示范带头有为。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歙县自来水公司、安徽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获第二届“歙县政府质量奖”称号。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对歙县披云山庄有限公司、歙县电信公司等首批认定的16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

监管执法有力。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信息公开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组建专项行动小组,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上半年查明违法案件91件,结案91件,共计罚没款504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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