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期间,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险”)推出“以案说险”系列文章进行风险提示。本期通过剖析两期典型案例,聚焦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家庭投资理财需求不断增强,金融市场日益繁荣。与此同时,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以高息承诺等多种方式为诱饵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张某某利用身边熟人的信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和到期返还本金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月利息,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一开始由于张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张某某已无力支付本息。几年下来,张某某共从22名客户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投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判处罚金10万元。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祝某为获取保险销售佣金,向客户承诺高额保单收益,造成巨额亏损。为弥补亏损,其利用客户信任,与30多名客户私下签订理财协议,骗取客户资金。至案发,祝某除偿还被害人370余万元外,实际诈骗被害人资金1012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消费者急功近利、贪图高额收益的心理,从熟人朋友下手骗取钱财。平安养老险安徽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投资理财要理性,警惕高息诱惑和熟人作案,严防非法集资,保护自身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