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交叉任职”机制,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队伍。积极推行管党建与管所务“双管合一”的“交叉任职”机制,选优配强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党员的,同时兼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实行“一肩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合伙人中的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合伙人中没有党员的,从其他优秀党员律师中选配党组织负责人。全县5家律师事务所,4家建立了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组织书记全部从律师事务所产生。
建立健全党建进章程机制,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全县各律师事务所修订章程,明确将党建工作列入章程,明确在律师所制定发展规划、入伙、奖惩、经费开支及重大敏感案件讨论等重大决策时,让党支部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功能。
建立健全激励关怀机制,树立党员律师形象。注重推荐优秀党员律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党员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自去年开始,司法局党组在向各级党政机关推荐法律顾问时,重点向党员律师倾斜。2018年,向县委推荐17名法律顾问,其中6名是党员律师,占推荐总额的35%,在全县律师党员队伍中营造干事有劲头,干好有前程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实。将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各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向律师行业党总支述职,县律师行业党总支书记向县司法局党组述职,县司法局党组负责人向县委述职,把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考核意见,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建立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党建工作、律师个人年度检查与党员的表现挂钩的考核制度,明确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不低于50%,突出党建工作在律师事务所的重要地位。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经费。把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经费,加大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律师行业党建的工作力度,把党建工作经费与业务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落到实处。2018年度,司法行政经费列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2万元,保障了各所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开展,4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完成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通讯员:刘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