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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多措并举推动林业资源持续增长

  编辑:纪海涛时间:2019-08-07

一是超额完成造林任务。2018年造林4108.9亩,占省厅下达任务的114.1%。其中:长江防护林造林1000亩、石质山造林275.3亩、其他造林2833.6亩;建设农田林网32200亩;义务植树130.0万株。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营造林1.9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迄今为止人工造林4010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600亩的计划任务,森林抚育,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稳步推进。

二是森林创建成效显著。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8个。绿色长廊完成造林6.5公里,其中森林长廊示范段5.5公里。

三是森林抚育稳步推进。建设省级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2个,建设面积10000亩;完成中央补贴森林抚育25000亩,省级森林抚育43000亩,验收合格面积68000亩。

四是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培育新型旅游经营主体,突出优势与特色,与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签订协议,成立中山杉良种繁育技术研发中心,合作共建博士工作站,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万平方米智能温室,完成中山杉扦插600万株,建成“全国一流、安徽最大”的中山杉育苗基地。由州来集团出资,县苗圃栽植管护,在济祁高速两侧、淮河岸线、济祁高速取土坑回填地和凤凰湖栖凤岛,分别建设了4000亩高速森林长廊、2000亩耐湿树种种质资源库、3000亩取土坑中山杉育苗基地,1000亩的中山杉良种基地,既增加了林业从业者收入,又壮大了国有资产,真正实现了“栽一片成一片”的造林目标。

五是实施林业产业扶贫。认真落实林业产业扶贫政策,集中利用扶贫小额贷款,在全县实施中山杉育苗特色产业扶贫,乡镇成立中山杉育苗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县级成立中山杉育苗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投资建设中山杉育苗基地,委托州来集团生产管理,县林长办技术指导,参与投资的贫困户社员按照年利率6.5%的比例固定分红。

六是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认真开展了森林资源一张图变更调查工作,及时更新林地保护相关数据。按照省市部署,全面完成了森林督查任务。出台了《凤台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第三方资质单位编制了凤台县湿地保护规划,目前初稿已形成,正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投资60万元完成凤台凤凰湖省级湿地公园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实现了凤台凤凰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区域无线视频监测监控全覆盖。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启动创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试点)建设1处,市级试点建设2处。积极推进凤台凤凰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广大成效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七是推进林业“双防双控”。落实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双线”责任制,防治178080亩。落实防火责任制,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凤台县森林公安局共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1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5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2起,毁坏林地案件1起,野生动物案件3起)及矛盾调处5起,处理教育涉案人员50余人次。

通讯员: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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