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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四省市政协主席联名,关注这件事!

  编辑:纪海涛  来源:人民政协网、江淮时报时间:2020-05-28

“长三角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区域协同防治的力度还需加大。”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主席张昌尔,与上海市政协主席董云虎、江苏省政协主席黄莉新、浙江省政协主席葛慧君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长三角区域污染联防联治,合力打造绿色美丽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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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第三次长三角地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

事实上,长三角地区的生态协作早有探索。2012年起,财政部、原环保部等有关部委在新安江流域启动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轮试点,开启了中国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的“新安江模式”。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污染联防联治被纳入党委政府的协作框架。在此过程中,生态协作的内涵也得到更大范围的外延。

2019年6月底至7月初,由安徽省政协牵头,沪苏浙皖一市三省政协共同开展第二次“长三角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落实情况”联动民主监督调研活动。对长三角区域7个地(区)市的长江水环境保护、区域水源地保护、临界地区污染联防联控、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察看和共商共议。

此次一市三省政协主席提交的联名提案,是在联动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形成的。

上海市政协结合在上海地区的调研情况,形成了上海地区民主监督报告,经上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送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该报告的主要观点,被纳入三省一市政协联动民主监督总报告。

张昌尔在提案中指出,从监督调研情况看,长三角地区已初步形成国家指导、地方负责、区域协同的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但总体而言,长三角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区域协同防治的力度还需加大。

提案指出,区域环境质量基础还不稳固,区域一体化协作统筹规划还不够完善,结构性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有待加强,区域间执行的产业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执法标准等均存在差异,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水平总体不高等是主要问题。

提案以6大建议助力强化区域生态协作的“四梁八柱”:

制定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和规划,

推动区域立法与执法协作,

加强区域生态环保源头管控,

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水平,

强化长江岸线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建立健全跨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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