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来自亳州市魏岗镇高楼村张氏兄弟因家中宅基地分配不均,一度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后张氏兄弟找到调解员孟广华,希望能寻求帮助调解纠纷。了解情况后,孟广华一边结合法律规定为双方进行答疑解惑,一边做好情绪安抚工作,侧面通过对双方子女劝说,缓和兄弟两家关系。最终将双方约到工作室面对面进行调解,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并附以补偿金的方式圆满解决了纠纷。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魏岗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探索,不断提升独具地方特色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基层草根、就地解决”。该镇着力将“草根一族”培育成为乡土明星调解员,先后成立了“孟广华人民调解工作室”、“大陈调解工作室”等一系列品牌调解工作室,进村入户为群众化解纠纷。
一是织就一张“覆盖全域”的调解网格。该镇坚持网格化管理,构建村民小组、村、镇三级调解网格。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1名专职网格员、X名部门专业网格员、N名网格调解员模式,构建“1+X+N”网格员队伍。村民小组配备以党员为骨干的网格调解员,各村设立村级调解委员会,部分村创新成立村级调解工作室,每周开展网格排摸,第一时间发现并介入苗头性纠纷,做好事件源头化解。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科室成立魏岗镇调解中心。各村调解员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形成“警民联调”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协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精细化落实“一案一策”要求,根据排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逐案制定调解方案,赴一线开展化解。实现“事情在网格内处理、问题在网格内解决、民意在网格内满足”。 2020年初至今,全镇共接收处理各类争议案件526起,已成功调解524件,成功率达99.6%。
二是培养一批“富有经验”的调解能手。魏岗镇共有13个村(社区)59000余人,人口基数大,交通便利,外出务工人口输送较多。该镇为保障外出农民工基本权益,消除基层矛盾纠纷隐患,主动引导民间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吸纳镇村干部、离退休干部、党员、五老人员、法律宣传员、环境保洁员等,充实调解人才库。这些“草根调解员”活跃奔走在田间地头,充分发挥着人熟、威望高、经验足、办法多,善于穿针引线的优势,调处农村各种棘手矛盾,用“民调”的办法补齐了“官调”的短板。由魏岗镇司法所牵头,以各村(社区)为平台,共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21个,其中乡镇、村(社)“调解会”14个,企业行业性“调解会”7个;调解员以邻长制为依托,由群众提名选举产生,每10户设1名中心户长,每30户设立1个调解小组,共选举产生中心户长114名,调解员58名。作为优化人民调解组织人员构成,分别擅长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法律纠纷等不同类型,已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精英化社会化有魏岗特色的调解队伍。
三是探索一套“适宜本土”的调解方法。该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实践中,“基层草根、就地解决”工作法不断融合地方特色,紧密结合当地特色中药产业白术的药性——“温雅润和、益气去燥”,探索出以“早介入、明是非、解纠纷、复感情”为核心的特色调解方法,从矛盾纠纷的初始排摸直至最终调解结束,进行链条式调处。主动制定《魏岗纠纷调解人员工作方法规范》《村调解室统一标准规范》等十余个工作规范,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镇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三升三降”。在具体调解纠纷时,则创新推行“五诊”疗法。每天由调解员在办公室轮流坐堂“接诊”,接待来访村民,为群众提供咨询,对纠纷进行登记受理;根据纠纷情况,按照各自分工,由调解组长组成调解团队按需“出诊”;纠纷所涉及专业性的问题由专家释疑“问诊”;对一些复杂、疑难的问题实行集体“会诊”;为避免出现半途而废、“夹生饭”反复引发新的矛盾,及时对纠纷进行回访“复诊”。
四是固化一个“不断深化”的服务品牌。该镇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紧跟新时代步伐,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其内涵和外延。“和”已不仅仅是邻里和睦,还体现在党建引领的“和谐”、社会秩序的“和安”、基层管理的“和美”、民生家庭的“和乐”、经济发展的“和顺”上。该镇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联合建立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工作基站,高标准打造“一站式”多元调处中心,设立1个调解室、1个云调解室、1个心理咨询室,并按照常驻、轮驻、随驻三种方式设置7个服务窗口,提供访调对接、法律援助、联动调处等服务,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登记,调解有记录,结果有协议,实现“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案结事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布局,推动多元调处资源阵地融合联动、多极发力。
“随着魏岗镇‘基层草根、就地解决’工作模式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会说‘土话’、‘群众的话’、‘法理的话’,句句落在情分上,法理上、法情上的‘草根调解员’越来越多。”魏岗镇党委书记赵伟说道,“这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并积极发挥作用的模式,为实现乡村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为职能前移、力量下沉、基层治理、化解提速奉献了基层力量。”
(作者:魏岗镇人民政府 王乾坤 18845548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