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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有所养”迈向“老有优养”

——关于金寨县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托管运营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梁远启  编辑:胡心玥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0-12-04

金寨县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是安徽省面积最大、山库区人口最多的县。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加之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空巢老人日益增多,部分区域空巢率达50%以上。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2.5万人,占总人口的18.3%,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1.1万人,85周岁以上2897人,60周岁以上残病老年人9211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占15%左右。2018年以来,金寨县顺应老年人口基数大和高龄化、空巢化趋势,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由政府包办变为社会化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在院老人1571人,其中特困老人(即农村五保人员)103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人员46人,社会化养老505人,床位入住率达65%。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县财政先后投入资金近2亿元,改造16所、新建8所,全县24个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改造提升。改造后的敬老院,老人房间设立单独卫生间(部分设置楼层公用卫生间、淋浴房),洗浴防护、衣柜家具、空调电视等按标准配套到位。室内外安装防跌倒护栏,配备电梯、智能护理床、轮椅、助浴、一键呼叫等设施,一律按无障碍适老化标准改造到位。厨房餐厅按照安全管控标准建设,高标准配备不锈钢质操作台、灶具、冰箱、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设施设备,经营机构全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保障到位。目前,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无障碍适老化、食品安全等各项设施条件全部达到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标准,可有效满足老人幸福康养需求。

二是完善政策,提高保障标准。2020年7月起,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819元/人/月,按照自愿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集中供养。为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别提高到2500元/人/月、150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补齐。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失能1:4、半失能1:10的比例配齐护理人员,规范实施集中供养,确保“应养尽养”。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居家养护确实存在困难的失能人员,比照特困人员实施机构集中供养,纳入政府兜底救助保障范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其他社会老人,按照自理200元、半失能400元、失能600元每人每月给予床位运营补贴,鼓励引导社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

三是创新转型,优化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入社会机构托管运营养老院,目前,全县24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实现社会化托管运营,转型率100%。敬老院托管运营后,政府部门不是当“甩手掌柜”,而是由做具体养老服务的“运动员”,转变为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教练员”和监督养老服务质量的“裁判员”。敬老院运营管理由企业自主经营,在承担辖区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职责基础上,同步开展社会人员养老服务,招收自费入住老人。此举既提升了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水平,又有效增加了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减轻了家庭养老负担,实现了多赢。

四是优化服务,提升供养质量。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依据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围绕安全管理、值班巡查、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内容,制定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细则,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各康养中心均设立医护站,由乡镇卫生院确定签约医生,定期坐诊巡诊、派发药物,定期开展体检,对患病的及时转诊至卫生院救治,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资源有效衔接。入住老人普遍反映,转型后的康养中心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院容院貌、室内外环境卫生明显改观,饭菜新鲜卫生,荤素搭配得当,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在养老机构养老不体面、子女不孝的传统思想逐步转变,越来越多的老人和子女接受机构养老。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解放。一方面,部分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还存在依靠侄儿侄女等养老送终的思想观念,怕去了养老机构后无人问津,逝世后无人安葬,有的想去又不敢去,以致独自蜗居,生活质量较低。另一方面,目前农村中还存在“养儿防老”的思想,认为儿孙满堂而将父母送往养老机构,是不履行养老责任,是后人不孝,会被人戳脊梁骨。这些传统思想,直接影响了养老机构入住率。同时,经济因缘也是客观原因。部分特困人员赡养人贪图政府补助金,不愿将老人送往养老机构;有的想将老人送往养老机构,但经济上不太宽裕。

二是保障政策有待完善。突出表现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病住院费用,除医保范围外,还有无法报销的部分,特困人员医疗费用百分之百保障的综合政策尚需加强。此外,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监护人护理存在缺位现象,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用、去世后安葬费用基本保障缺失,养老机构在规范养老服务外的负担较重。为此,每到年终,民政部门都要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方式,解决特困人员医疗、护理及安葬费用,以弥补特困人员的保障政策短板。

三是供养水平有待提高。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共22项115条指标,目前金寨县康养中心管理服务水平总体达标率70%左右,说明还存在一定的服务质量短板。如,康养中心普遍缺少具备资质的护理人员、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医养结合式护理达不到标准规范。注重搞好一日三餐,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矛盾调处、危机干预等服务缺位。各康养中心为了安全起见,通常采取简单的锁门式封闭式管理,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开展少,在营造幸福温馨的养老氛围方面较为欠缺。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破除传统观念,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凝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共识。大力开展各类敬老孝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努力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第一,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利用现有的康养中心等机构,依托养老服务平台和智能终端作支撑,对基本生活难以正常保障且确需照料的特殊困难群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健康慰藉等服务。第二,切实落实特困人员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对特困人员住院的医疗救治,杜绝产生医保报销范围外诊疗费用,全额解决特困人员门诊费用,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推进养老机构与属地卫生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全覆盖,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等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第三,妥善处理特困人员相关财产。对特困人员林权证及其他可继承性资产证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明确监护人对特困人员的住院护理和死亡安葬义务,对不履行监护人义务的,不予继承特困人员相关财产,土地林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加快乡镇公墓建设,每乡镇设置至少一处特困人员公益性墓地,统一安葬特困人员。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国家养老服务质量标准规范、老年人常见疾病护理及养老护理实操技术等内容,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积极参与省市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探索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路径,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进养老服务行业服务创新。围绕国家《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22项115条指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估,加快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100%达标。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养老机构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节日生日、卫生评比、老人互助等方式,营造养老机构居家式的幸幸福温馨养老氛围。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属地政府、民政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服务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政府应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康养中心加强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民政主管部门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评价方式,加强日常综合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康养中心(敬老院)服务质量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实行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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