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杂志 > 2021年 > 2021年4期 > 智库/观点 > 论语

县级治理的辩证法

  作者:贺雪峰  来源:决策网时间:2021-04-20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了巨大改变,由之前的“政策不出中南海”到当前的政令畅通,是国家治理的进步。同时,又因为我国体量巨大,不同地方的情况复杂多变,在加强对地方管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积极性的弱化,缺少因地制宜的作为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仍是我国国家治理中的重要课题。

对地方放权太多,容易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不出中南海”,地方虽然有积极性,但也有各种乱作为,造成了很多混乱现象。而对地方收权太过,尽管能够改变地方乱作为的混乱局面,也容易导致地方政府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没有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将中央政策与地方实际相结合进行决策的担当和作为,就很难治理好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很难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应当探索收放结合的良性循环,进入新一轮放权,在确保中央权威的同时,逐步改变对地方管得过细过死的情况,给地方政府以一定的决策自主权以及较大的统筹权,这是当前一个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如何同时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践中很难找到这样一种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实践本身在不断变化,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据实践情况来及时调整央地关系,在收放结合之间做好文章,收放时机则由中央来判断,这个收放时机的准确把握实际就是国家治理的艺术,需要综合权衡实践来决定收放的时点。表面上看,每一轮收放之间是一种简单的循环,实际上每一轮循环都结合了实践本身的进展与需要,每一轮循环都不只是在简单的重复,而是适应新形势的改变与创新,是推动新形势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变之策。

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一目标,是动态达成的。好的治理方法总是相对的,总是在实践中才存在的。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7
最新期刊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