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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书记的“硬作风”

  作者:杨 华  来源:决策网时间:2022-09-23
乡镇“一把手”尤为重要,只有工作作风“过硬”才能独当一面。

乡镇作为基层政府,普遍存在责权利不匹配,但它的事情是综合性的、全局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乡镇有着独特的运行结构,值得分析解剖。

其中,“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尤为重要。乡镇书记不仅需要丰富的基层经验,更需要娴熟的政治技巧、高超的动员手段、果断的行事风格,只有工作作风“过硬”才能独当一面。

乡镇更重要的是执行

某镇党政办主任说了一个故事:镇长喜欢打篮球,有一次跟邻镇干部约好到邻镇去打友好赛。镇长觉得这不是公对公的事情,就没有想到要跟书记沟通一下。党政办主任提醒了他,但他觉得没必要。

书记知道此事后,在例会上严肃批评了镇长没有组织纪律的行为,并说镇上“只有一个一把手”。这句话是否妥当值得商榷,但现实中却让镇长十分尴尬,也凸显了乡镇权力结构的特殊性。

我在江西一个乡镇访谈书记时,镇长三番两次跑过来汇报,说一个村的小组长想在扶贫项目中搞个名额,问书记怎么办。书记挥手说了几次,“这种事情你说了算”。这才算是书记授权给了镇长,否则镇长就不能自己做决定。

镇长是主持政府工作的“一把手”,地位和权力与其他干部有质的区别。镇长是正科级干部,进入了县域权力的核心圈,官阶、地位都比其他干部高。

但现实中,如果镇长遇事不跟书记沟通汇报,书记会认为镇长没有做好自己的角色,不仅越权,还有争权的味道。

乡镇更重要的是执行,需要领会上级的意图和坚定执行决定,有事多沟通、多汇报。一个乡镇不能有两个权力核心,否则这个乡镇就可能陷入权力斗争的泥潭,什么事都做不成。

所以现实中,尽管书记和镇长的级别都是正科级,但权力和地位相差很大。

执行必须政令畅通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更重要的是贯彻落实。政策执行部门与制定部门具有完全不同的权力属性。决策需要民主集中制,执行必须政令畅通。

制定部门可以有多重权力中枢,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这样,制定政策虽然耗时较长,但是更符合多元利益的实际,使其在执行过程中较少受到阻碍。

政策执行部门则必须政令畅通,快速地将政策执行下去。这个过程中如果还有博弈,就会影响政策执行。政策执行部门的权力应该是集中化、一元化的。越到基层,政策的执行性越强,制定性越弱,权力的集中化程度就越强。

在具体工作上,虽然乡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有名义上的分工,但在面对驻村工作、中心工作时,乡镇干部都是一起干,专业性不那么强,分工也不那么明确。

在乡镇治理事务中,分不开哪是党务、哪是政府工作、哪是群团工作,许多工作都是一笼统、一麻袋,搅和在一起,需要党委负责统筹协调。乡镇工作的总体性和统合性,决定了权力行使也要具有总体性和统合性。

这种情况下,乡镇权力也就必然集中在书记手中。乡镇是一个整体,无论是政府的事情还是党委的事情,都得让书记知道。书记的秉性、擅长的事情不同,分配给镇长的事情就不同。

比如,某镇的书记擅长做具体实务,不习惯在办公室发号施令,他就把镇上党务、纪律及日常事务都交给镇长去管,自己去村里搞征地拆迁、搞小城镇建设、做群众工作或向上跑项目。另一个镇的书记则主要在办公室待着,把任务分配给镇长去执行,自己不插手具体事务。分工合作能提升执行效率。

另一镇的书记则把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事务交给镇长去搞,自己统揽全局。

还有某镇书记在年初就让各个干部自己制订一年的工作任务,并叮嘱除非重大的、实在需要书记协调的事,一般不要打搅他,他要做的就是年终按计划考核镇干部、协调重大事务。

乡镇书记的权威性

书记不仅掌握了乡镇的人事权,还掌握了乡镇的财权和事权。一般来说,财权掌握在政府“一把手”的手中。但是,在乡镇,签字权力在书记手中。

垂直站所与乡镇的关系在制度上较为清晰,但在实践中却较为复杂。这些站所虽是上面的派出机构,但是它们又设在乡镇,许多工作需要乡镇层面的配合;它们的人财物权属于上级直属部门,但是权力行使又在乡镇范围内,乡镇有很多工作需要它们配合。

所以,乡镇不能直接给垂直站所下命令、分配事务。即便分配了,站所人员也可以敷衍,不完成、完成得不好,乡镇也拿它们没办法。

所以,垂直站所与乡镇的关系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的关系。在乡镇,能够协调站所关系的人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权威性,站所会考虑到权威关系而配合乡镇工作;二是长期交往中的私人或工作关系,乡镇的相关分管领导与相关站所交集多,关系较好。

具备前一个条件的是乡镇书记,他在县域政治中具有一定权威,跟县级领导、部门领导有一定关系,下面站所会给他面子。同时,虽然乡镇不掌握站所的官帽子和钱袋子,但乡镇有对站所一把手的人事建议权和考核参考权,如果乡镇书记坚决不愿意某人任自己所在乡镇站所的一把手,或者向上面反映他的问题,上面都会考虑书记的意见。

乡镇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会把一些重要的站所一把手选为党委委员,或者给予站所一定的办公经费、年终福利等。鉴于此,站所对乡镇书记的工作动员会积极响应,由此也增强了乡镇书记的权力。

在这方面,乡镇长要逊色许多。就分管工作而言,主要是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分管较为重要的部门,比如派出所、财政所等,他们与站所一把手的关系就会较近。乡镇长不分管具体工作,他跟主要站所长的关系可能还不如副书记。

归结起来,乡镇事务具有整体性,专业性不足,科层部门设置不完整、职能不强,权力运行更多的是权威性、协调性、配置性而不是法定性,这为具有总体性特征的党委书记的权力运行提供了基础。

基层工作需要“几把刷子”

担任过乡镇书记的人,彼此之间就像过去同年考上进士一样,因这种共同经历而有较强的身份认同。

譬如省厅某个副厅级干部与某个处级干部碰在一块,聊到后者当过乡镇书记,前者说“我也干过”,问“你什么时候干的”,后者说某年到某年,前者说“哎呀,您还是前辈啊!我××年才开始干呢”。二人话题投机,互生好感。

干过乡镇书记是一种具有强烈自豪感的资历,也是向上晋升重要的履历。但仅做过乡镇长却不是基层最好的履历,也不能引发较强的身份认同。

乡镇书记掌管着乡镇全方位事务,既要协调乡镇层级的利益关系,还要沟通村镇县关系。做过乡镇书记的人都有几把刷子,是全能型、复合型领导人才。

乡镇书记的工作除了要对接上面、向上跑资源外,主要就是做群众工作,将农村复杂的事情摆平,同时将乡镇一班子人马拧成一股力量为乡镇干活。农民和乡镇干部都不是文绉绉的人,乡镇书记跟他们打交道需要讲究策略。

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线,上面各个部门的事情都得在这里贯彻下去。但是,乡镇一级责权利又最不匹配,乡镇干部事情很多、责任很大,而职权却很小。要把事情办好,乡镇干部就得在机制、手段、方式、方法上创新。

所以,经过乡镇书记岗位锻炼的人,在治理能力、群众工作、资源动员、关系协调上都是好手。

相较而言,一些部门领导长期管专业技术方面的事务,面比较窄,无论在视野、魄力上,还是在应付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上,都难与乡镇书记匹敌。

(作者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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