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杂志 > 2020年 > 2020年12期 > 智库/观点 > 论语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研究员 秦德君  来源:决策网时间:2020-12-2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一个城乡融合结构、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历史变迁过程。其主要特征,一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的转换;二是非农产业向城镇的聚集;三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的流动。而其核心是人的城市化、市民化、现代化。离开了“人”这一焦点,城镇化就脱离了本质要求。

20年前的2000年10月,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首用“城镇化”一词。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数据,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60.60%。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0%大关,实际上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目标。

城镇化率突破60%,意味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即“二次城镇化”阶段。与人口由“乡”到“城”的初级形态不同,更多是人口向中心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流动聚集,即“十四五”进入到由中心城市带动城市群、区域发展这样一种历史阶段,将带来经济社会空间结构的许多新变化。中心城市、城市群、都市圈如何构筑动力机制、承载区域发展要素,发挥引领功能,成为我国新发展观布局中面临的新课题。

“人”将被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世界现代化进程表明,“人”是现代化的灵魂。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本质性的目标要素主要有:第一,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在“身份”上,更在思维、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上实现文明素养的提升。第二,实现包括国民教育、医疗卫生和城市福利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共享化,“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第三,实现劳动力和人才无障碍流动,减少落户限制、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各种壁垒。第四,形成支撑性、有特色、可持续的城乡融合产业体系,能为城镇化中的人提供充分就业的坚实保障。

0
最新期刊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