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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严格!合肥出台最新举措,释放重要信号

时间:2024-01-30

合肥市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结合合肥实际,制定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举措如下。

一、严格预算管理。

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全力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及应兑现的政策资金。

健全禁止类、压缩类和严控类负面清单管理,严控信息化、培训、规划设计、课题等经费预算,严控培训、会议规模,严控外地培训、办会。

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车辆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予报废、新增。

严控资产配置,确需新增资产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

二、严格绩效评估。

坚持花钱必问效,健全全周期绩效评价机制。

严格展会、论坛、演出、赛事等事前评估和成本管控,坚持非产业类的少办、无效益的不办、不紧迫的缓办,能市场化的一律市场化。

严控信息化类项目建设,能纳入全市一体化建设的应纳尽纳。

全面清理信息化运维项目,除市政府网站外,一律不单独安排部门网站运维、信息发布等经费。

优化科技、产业、招商引资等政策,严格政策出台前的绩效评估。

推行支持政策与亩均效益、能耗、利润率等挂钩,提升资本效率、土地效率和科技贡献率。

健全政策兑现和履约机制,强化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

三、严格投资效益。

坚持保主保重,优先保障续建、必要、急需项目,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暂缓开工,严防“半拉子”工程。

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限额设计要求,严防过度设计、奢华铺张。

项目建设突出功能、注重节约、兼顾特色,努力形成有效益的政府投资。

四、严格招标采购。

优化评标办法,充分体现价格竞争,确保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严把招标资金和初步设计条件,遏制量价虚高风险。

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以及擅自变更已批复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履行应由政府部门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

五、严格风险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市对县(市)区财政工作指导,统筹监管全市财政运行情况,精准预算、加强预警、备好预案。

严禁违规变相举债,稳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六、严格国资监管。

加强投资管理,非主业、无收益、收益低的坚决不投。

严控赞助、捐赠、节庆、会议论坛和无实际收益活动等支出。

健全成本考核机制并与全员绩效考核挂钩。

统筹低效闲置资产,加大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利用力度。

七、严格监督检查。

增强监督工作合力,敢于动真碰硬,严格问题整改,增强监督实效。

对违反厉行节约规定、铺张浪费、低效无效使用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惩戒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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